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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記者薛荷玉/台北報導 

教育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「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」草案,老師任職廿五年、滿五十歲即可申請退休獲准;但若選擇月退俸,必須滿六十歲才能支領,其間的十年沒有任何退休金。新制對十五萬七千多名未滿四十五歲的老師影響最大。

新制增加了月退「起支年齡」的限制,可領月退俸的年齡將延後。也就是說,選擇領取月退俸者,可領月退的年限縮短。例如原來五十歲退休的老師,平均可領到八十歲,依現制可連領三十年;但未來只能支領二十年,政府可因此減輕財政負擔。

不選擇月退俸的教師,仍可一次領取退休金。根據過去的經驗值,領一次退休金平均可拿到四、五百萬元,選擇領月退俸的話,五十歲退休者若領到八十歲,卅年間最多可領到二千五百多萬元,未來延到六十歲才可支領,領取總額將少八百多萬元。

教育部指出,這項草案將送行政院審議、立法院三讀後實施。政府擔心對全部廿三萬名教師衝擊太大,將訂定十年緩衝期。實施第一年可立即滿額領取的年資加年齡指標為七十五(例如任職廿五年、年滿五十歲,兩數相加七十五),實施次年為七十六,十年後才實施八五制。


唉唉唉~~完全無言以對!

退休金還是想辦法自己存比較穩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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